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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外汇局调降“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至1意味着什么?

汇者

· 787次阅读 · 2022-10-13
  12月11日,央行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调节外汇资产负债结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

  央行指出,金融机构应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王有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调降参数与防控外债风险有关。

  “在人民币持续升值背景下,企业外币融资快速增加”,王有鑫说,“这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境内金融机构外币贷款快速增加,截至11月底,外币贷款较年初增加1090亿美元,较5月底本轮人民币升值阶段开启之初增加559亿美元;二是外债余额同步增加,截至二季度,外债余额较年初增加751亿美元。外债和外币融资的增加将增加我国输入性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并非头一次出现,此次下调是基于3月上调基础之上的回调。

  2020年3月12日,央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曾表示,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

  在王有鑫看来,此时下调调节参数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今年年初为了应对疫情鼓励企业从境外融资,曾将系数从1升至1.25,目前我国疫情逐渐得到控制,经济复苏加快。但与此同时宏观杠杆率开始攀升,企业债务违约事件不时发生。在此背景下,为了避免风险的进一步扩大蔓延,规避境外风险对我国的波动传染,有必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的逆周期管理。”

  早在2016 年4 月,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立宏观审慎规则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约束机制。具体原则为:企业(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除外)和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不得超过上限,即跨境融资按风险加权计算余额≤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

  中金公司研报指出,2016年4月上调参数,有利于境内机构尤其中小企业多渠道融资,一定程度放宽了跨境融资上限的限制,从宏观监管口径给予企业融资更大的自由度,有利于境内企业尤其中小企业境内外多渠道融资。

  王有鑫认为,2016年我国在全国推广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通过调节宏观审慎参数使跨境融资水平与宏观经济热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以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对跨境融资实施逆周期管理。

  根据央行于11月26日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今年上半年经常项目呈现顺差,资本项目呈现逆差,跨境资本双向流动特征明显。一方面,境外资本流入增多,改善了境内资产的持有人结构。另一方面,资本自主流出增多,主因是境内银行等主体自主增加境外资产,境内主体提高了境外资产占比,这种格局是健康的。

  报告表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方向,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增强汇率弹性,注重预期引导,在一般均衡的框架下实现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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