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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工智能进行应用阶段,会给法律人带来什么影响?

汇者

· 724次阅读 · 2022-11-30
当前,人工智能进入应用阶段,给千行百业带来新动能、新挑战。那么面对如此态势,法律人将迎来怎样的变化?

近日,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数字化治理中心主任彭嘉昊就“人工智能在法律的应用场景”“人工智能给法律带来的挑战”等相关话题,与国内法学界新媒体知名大咖“大鱼聊天室”展开讨论。

 关于人工智能

1. 当前人工智能在实际中的应用已经到了什么程度?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人工智能发展目前仍停留在Weak AI,但目前在应用层面上已经很多了。比如各类的推荐算法、大量的分析算法等,目前比较大的赛道上应用已经很多了,比如工业互联网、医疗等领域。

AI的核心能力是提升效率,同时可以模拟人类的思维,所以对于一些需要大量推理的思考工作,非常适合AI的介入。比如,AlphaFold用于预测完整人类蛋白质组结构,目前大量的AI算法在制药、合成蛋白等领域已经广泛应用了。工业领域也很多,我们耳熟能详的自动驾驶在一些厂区、园区内大量使用,比如上海洋山港的无人码头,还有一些小型厂房内的无人运输车等等。

另外,在餐饮、物流、设计、建筑等各个行业,几乎都可以看到AI应用的场景。我们把2022年称为AI产业化落地元年,在今年可以看到有非常多的应用在向推向市场。

2.如何看待人工智能领域的各种流行概念?如元宇宙、NFT等。其更多地停留在概念层面,还是正在形成产业?

我主要研究AI的产业化和治理问题,AI并不是停留在概念上,而是真正应用在现实中了,就如同早期的互联网一样,我认为未来几乎所有的行业都必须与AI结合才可能生存下去。元宇宙和NFT我了解的相对少一些,但我个人认为这些到落地的应用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我们也可以看到meta作为元宇宙第一股,目前也在切切实实的遭遇到挫折。

3.人工智能的发展受制于哪些条件?例如,如何平衡日益加强的数据保护与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所需海量数据之间的矛盾?

产业发展的受限因素非常多,核心原因有几点:一是技术本身是否成熟;二是推向市场的成本与大家的接受程度;三是法律与政策影响。其中,我认为法律与政策的影响在我国是相对较小的,我国对于AI产业化的发展还是非常重视的,目前深圳和上海都相继制定了人工智能的产业促进条例,当下还是以发展AI产业为主,法律规制要让位于产业发展。当然,也许我个人的看法与主流有一点不同,我个人认为目前到了思考法律规制的时候了,毕竟现在与2020年深圳人工智能立法的情况不同了。

其实,我们有一个误区,就是机器学习需要大量的数据作为训练基础。现在的模型与几年前有了很大的区别,过去的模型需要大量的数据来训练AI算法,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算法并不依赖海量的数据,这些年模型越来越大,但是需要的数据集越来越小。比如,预测地震所使用的模型,数据集并不需要很大的,因为我们也没有那么多的数据。

当然,数据保护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近些年出台了大量关于数据保护的立法,国家也在越来越关注数据安全的问题。我觉着对于AI来说,我们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数据安全,还包括:算法歧视,也就是算法的黑盒问题;算法的可解释性等。

4. 人工智能在法律行业是否已被应用?应有情况如何?

其实已经越来越多了,很多律师仅仅盯在“律师科技”上,但是就大的法律科技行业来说,银行、保险公司的金融风控部门在大量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几年前我曾经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会越来越少,就是因为大量保险公司引入了索赔额度计算的算法,可以精确计算出赔偿的金额。另外,在犯罪行为预测上,美国也有了很多值得借鉴的模式,通过AI算法的预测可以判断出某一个社区发生犯罪的概率,甚至包括罪犯可能的逃跑路线。情绪算法可以识别嫌疑人的表情和肢体动作,从而帮助侦查人员判断他是否在说谎。

另外,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也会有大量的实际应用,但是这个我认为要困难一些,目前大部分以流程自动化为主。

律师行业也有不少应用,我认为在数据、案件管理、营销推广等很多领域,都会有AI的介入空间。

5. 从理想角度看,人工智能在法律行业最有可能的应用场景是怎样的?目前距离实现这一场景还有多远?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们讲技术的应用,一定要讲应用场景,比如在哪个具体的领域。我个人认为在政府端,也就是to G端要更快一些,毕竟AI是个烧钱的事情,目前的融资环境和经济环境,大部分企业没有提升效率的需求,也很难有充足的预算。

我们讲AI发展的道路,目前最实际的就是产业+AI的道路,也就是某一个产业自身寻找与AI融合的机遇和可能性,从而实现自身效率的大幅提升。如果是小规模,AI介入不是没有可能,只是需要更巧妙的切入和更便宜的研发成本才行。

6.人工智能带来了哪些法律上的挑战?有关人工智能的立法目前进行到哪一阶段?目前实务中是如何处理的?

这个很多,我们会面对越来越多所谓“不公平竞争”的出现,正如我所说的,AI是效率提升的超级工具,总有一部分人首先与AI进行了协作,从而大幅度提升了效率,这个时候对其他没有与AI融合的人就可能产生不公平。比如,最近比较出名的灵境AI绘画工具,当有熟悉AI的绘图师首先与AI技术结合时,他的效率甚至可以提升几百倍,对于传统的绘图师来说,这是噩梦。未来,这样的场景会越来越多,所以我说未来各行各业将必须选择与AI融合。

2020年底的时候,深圳启动了国内首部的AI立法,我当时代表深圳人工智能产业协会成为了国内首批参与立法的法律人;2022年上海的人工智能立法启动。这两部法律主要都是针对促进产业发展的,核心是发展,重心并不在法律规制上面,因为目前AI产业还处于发展期,离全面进入各行各业还有一段时间,但我相信不会太远。

关于人工智能与法律人

1.法律人应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人工智能?未来如何实现“人机协同”?

我认为是积极融合。魏斌教授提出了一个词“法律人与AI的人机协同”,我认为这个说法很精准,人机协同是大势所趋。法律人的核心竞争优势仍是法律专业,不能舍本逐末,重要的是在专业领域深挖。包括AI也是,我认为首先与AI融合的,一定是在一些细分专业上有足够深度的人。同时,保持足够的市场敏锐度,积极接纳新鲜事物,也许,一个技术开始的时候并不成熟,但是迭代进化速度很快,这也是AI的特性。

2.如果想跨界从事“人工智能+法律”行业,需要做哪些准备?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个人不建议去做,尤其是在现在经济环境不好的情况下,守住自己的主业才是核心和根本。如果一定要跨界,我认为需要具备理解力,也就是既能够理解法律人,也能够理解AI技术,这是一种同理心,或者叫两个行业之间的翻译能力,至于其他的知识倒是可以慢慢学习。

3.对于律师来说,服务于人工智能行业,目前是否为一项有前景的业务?

这个问题我很有发言权,我曾经考虑过走这条路,后来发现难度很大。因为人工智能公司资金有限,大部分都是靠融资续命,很难支付律师比较可观的报酬。而且,人工智能行业需要的律师并不是熟悉人工智能,而是计算机相关的法律。如果把人工智能归入高科技公司一类,我认为服务与高科技公司的律师,确实是很有前景的,美国很多律师就是服务与高科技公司的,包括现在我们的很多上市公司也是高科技公司。

在这里,我先解释一下AI发展的三条路,AI+产业、产业+AI、产学研成果转化。所谓的人工智能公司,实际就是走AI+产业的路线,比如商汤科技等,他们创造了一种算法,然后寻找可以具体应用的产业。这种目前已经没有多少创业机会了,大部分满足条件的公司都已经上市。另外,就是产业+AI,我认为这是AI产业化发展的主流,也是更加广阔的空间,就是某一个产业与AI深度融合,可能是某一种制造业、医疗、交通等等,甚至是法律产业,所以,如果法律界出现很大的AI公司,我认为一定是产业+AI的,比如更加智慧的法院和检察院,更加智慧的公安机关,更加智慧的律所,落脚点在产业,而不是技术。最后,就是产学研成果转化,这也是我所在机构在做的,我们同时链接技术和市场两端,帮助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和实际需求链接,打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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